上海债权追偿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清偿举证
文章列表
欠钱不还怎么要,讨债时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举证责任
2022年7月15日  上海债权追偿律师

 肖健,上海债权追偿律师,现执业于肖健,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欠钱不还怎么要,讨债时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诉讼讨债需准备哪些证据

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证明贷款关系存在的证据

借款合同、贷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

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您遇到了债务人死赖着就是不还钱的情况时,要及时采取措施维护您的合法债权,追回欠款。否则,一旦错过诉讼时效,您的债权将很有可能失去法律的保护。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举证责任

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举证

企业破产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债权人申请债务人重整的举证,与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举证,因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而可能有所不同。本文仅就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举证加以说明。

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所发生的是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所了解和应当证明的只是该债权的金额、形成原因、清偿期限和债务人是否清偿的事实。至于债务人的资产状况和债务人不能清偿的具体原因,债权人通常是不清楚的。因此,在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情形下,企业破产法不要求债权人证明债务人的资产状况,也不要求债权人证明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具体原因,而只要求债权人证明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事实。

笔者认为,债权人证明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这一事实,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

1.债权人必须证明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有债务。债权人只有证明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有债务,才能说明自己是债务人的债权人。债权人证明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有债务,应当说明该债务形成的时间和原因、该债务的性质类型以及该债务的金额大小等。

2.债权人必须证明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有的债务已经到期。所谓到期债务,指的是按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应当由债务人向债权人立即偿还的债务。尚未到期或者不需要立即偿还的债务,不视为到期债务。如果债务没有约定或者规定偿还期限,则只有当债权人提出清偿请求并给予债务人合理期限后,债务人在该合理期限内仍没有偿还的债务,才视为到期债务。

3.债权人必须证明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显然,债权人对到期债务已向债务人提出清偿请求而债务人仍未能清偿的,可以证明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如果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处于连续清偿状态,如一直是按月清偿债务本息,债务人停止清偿的,该停止清偿行为可以视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明。

债权人进行上述三个方面的事实证明时,有三个问题需要注意:

其一,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有的债务应限于具有金钱给付性质的债务,属于非金钱给付的债务如财产返还等债务,应当不属于可以申请破产清算的债务;

其二,债务人对到期债务已提供财产担保的,无论债权人是否已提出清偿请求,在担保财产未处分和清偿之前,不视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其三,第三人对债务人的到期债务提供连带保证的,无论债权人是否对第三人提出请求,只要债权人已向债务人提出清偿请求而债务人仍未能清偿的,均可视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债权人如果可以从上述三个方面证明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就可以依法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至于法院是否受理,还要取决于债务人的异议和法院对债务人异议的审理结果。

希望可以帮您解决相关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本网进行律师咨询。


来源: 上海债权追偿律师  Tags: 欠钱不还怎么要,讨债时需要准备哪些证据,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举证责任


肖健——上海债权追偿律师

15083754720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上海债权追偿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5083754720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