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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担保人有效期多久呢 民间借贷管辖法院在哪里
2023年3月19日  上海债权追偿律师

 肖健律师,上海债权追偿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民间借贷担保人有效期多久呢

  我们除了向银行申请贷款外,还有一种途径,就是民间借贷,企业之间也可能有借款的情况,通常借钱的一方要提供担保人,同时与债权人签订借款合同,而且担保人要有良好的信用记录,那么不知道的是,民间借贷担保人有效期多久呢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民间借贷担保人有效期多久呢

  民间借贷担保人有效期由双方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限最长为六个月。

  根据《担保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

  二、民间借贷担保人不还钱怎么办

  别人借钱不还针对不同情况提出不同的解决方案,一般认为主要的解决方法有:

  1、对方有归还诚意,但暂时无还款或一次性全额还款能力的,可考虑给予适当合理的宽限时间或分期还款。

  2、对方有归还诚意,但限于客观原因无法还款,基于诉讼时效的考虑应当尽快安排起诉事宜。

  3、对方无归还诚意,但有偿还能力的,建议采取适当的方式给予压力,迫使还款。如非诉手段无法实现催款效果,则建议立即采取诉讼方式且考虑采取诉讼保全。

  4、无法判断对方是否有归还诚意,也无法判断是否有偿还能力,建议采用适当的方式施加压力,迫使对方做出反应,以便正确判断上述情形,并按照1-3项方法进行。

  三、民间借贷担保人有哪些风险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二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2、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3、第二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

  4、第二十二条: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5、第二十七条: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

  6、第二十八条: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

  7、第三十一条:保证人承担保证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民间借贷管辖法院在哪里

  除银行借款外,还有民间借贷行为,发生借贷纠纷是很常见的,一般的纠纷以调解为主,而协商不了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以法律手段来维权,那么就涉及到管辖法院的问题,那么民间借贷管辖法院在哪里呢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民间借贷管辖法院在哪里

  所谓的管辖权就是指哪一家法院具有对特定案件司法审判的权利,简单说就是该去哪个法院起诉。很多出借人拿着欠条而不知道应该去哪个法院立案,被管辖问题困扰。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间借贷合同在本质上属于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人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均有管辖权。

  首先,借款人住所地法院具有管辖权,实践当中原告可以去被告身份证上所记载的地址,或者被告;经常居住地;即被告连续居住生活满一年地点的法院起诉,当被告是法人公司时,排除特殊情况,我们一般向公司注册地址的法院提起诉讼。

  其次,民间借贷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因此在对合同履行地有约定时从约定,合同履行地没有明确约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实践中,如果出借人未按约定交付借款,则构成违约,借款人作为接收货币的一方可以在其住所地提起诉讼;反之,如果借款人未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则构成违约,出借人作为接受货币的一方,可以在其所在地提起诉讼。

  二、民间借贷利息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1、利率问题

  对于民间借贷的利率,《合同法》作出了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司法解释则具体规定为约定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也就是说,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内协商。一年期的银行贷款年利率为5.85%,则一年期的民间借贷年利率不得超过23.4%。由此可归纳为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以内的属于合法利率,超过4倍的,属于高利贷,而高利贷的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2、利息问题

  法律对民间借贷的利息并无强制要求,有偿或无偿由双方约定。如当事人对利息有约定的,借款人应按约定支付利息;如当事人对对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贷款人要想收取利息,必须对利息作出明确的约定,否则,按无息处理。

  即使是无息借贷,借款人逾期不还款,贷款人有权要求偿付逾期利息;或不定期无息借贷经催讨不还,贷款人要求偿付催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三、民间借贷纠纷怎么举证

  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2、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3、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4、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提供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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