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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财产损失需要经过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在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的申报表去哪里下载

添加时间:2023年2月17日 来源: 广州债权债务律师   http://www.lszqzwls.cn/

 宋律师,广州债权债务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哪些财产损失需要经过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在税前扣除

问:哪些财产损失需要经过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在税前扣除




答:《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七条列举了须经税务机关审批才能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扣除的8种情形:


1.因自然灾害、战争等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或者人为管理,导致现金、银行存款、存货、短期投资、固定资产的损失。


2.应收、预付账款发生的坏账损失。


3.金融企业的呆账损失。


4.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因发生永久或实质性损害而确认的财产损失。


5.因被投资方解散、清算等发生的投资损失。


6.按规定可以税前扣除的各项资产评估损失。


7.因政府规划搬迁、征用等发生的财产损失。


8.国家规定允许从事信贷业务之外的企业间的直接借款损失。


凡属上述8种情形的,须经税务机关审批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办法》第六条规定,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因销售、转让、变卖资产发生的财产损失,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以及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发生的财产损失,应在有关财产损失实际发生当期申报扣除。同时,根据《办法》第十五条,企业申报扣除各项资产损失时,均应提供能够证明资产损失确属已实际发生的合法证据,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和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




企业所得税的申报表去哪里下载

企业缴纳企业所提税是企业应尽的法律义务,任何企业都不能违反缴税的义务。企业在缴纳所得税时,往往要填写申请表等的一些表格,那么这些表格在哪里下载呢下面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企业所得税的申报表去哪里下载


这些申请表格可以下载的渠道很多,企业会计人员可以上国家税务局或者企业所在地地方税务局的官方网站进行下载,也可以在网上搜索下载。


二、企业所得税的申报要提交的资料


①企业所得税月纳税申报表。


②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③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④纳税人在年度纳税申报时提交的改变存货计价方法的相关资料:书面说明,并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经理会议等类似机构批准的文件。


⑤纳税人在年度纳税申报时提交的企业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的相关资料:技术项目开发计划和技术开发费预算;技术研究专门机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上年及当年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项目和发生额的有效凭据,如经中介机构年审的,可提供中介机构对其技术开发费的审核确认报告。


⑥纳税人在年度纳税申报时提交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减免税优惠的相关资料:有关部门认定的资格证书、营业执照及高新技术产品或项目的有关资料。


⑦纳税人在年度纳税申报时提交的工效挂钩企业税前扣除的相关资料:附报行使出资者职责的有关部门制定或批准的工效挂钩方案,并按“两个低于”和实际发放原则对工效挂钩工资申报扣除。


⑧纳税人在年度纳税申报时说明坏账、呆账损失采取直接核销法还是备抵法。


⑨纳税人在年度纳税申报时说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确认所得、债务重组所得、捐赠收入及各年度分摊收入情况。


⑩其他相关资料。


三、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流程


1、填写纳税申报表


纳税人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如实、正确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完整、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并对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自2015年1月1日施行。


2、主动纠正申报错误


纳税人办理了年度纳税申报后,如果发现申报出现了错误,根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纳税人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后,在汇缴期内税务机关检查之前自行检查发现申报不实的,可以重新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向税务机关主动申报纠正错误,税务机关据此调整其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及应补、应退税额。


3、结清税款


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少于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应在汇算清缴期内结清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预缴税款超过应纳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或者经纳税人同意后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4、办理延期缴纳税款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纳税人因有下列特殊困难:


水、火、风、雷、海潮、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者可供纳税的现金、支票以及其他财产等遭遇偷盗、抢劫等意外事故,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纳税人应提供灾情报告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事故证明;


因国家调整经济政策的直接影响,或者短期货款拖欠,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应提供有关政策调整的依据或提供货款拖欠情况证明和货款拖欠方不能按期付款的证明材料。


从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材料: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及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资产负债表、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支出预算等。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或者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税务机关在自收到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若不被批准,从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纳税人被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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