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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担保风险有哪些?收到催款律师函有风险吗?

添加时间:2023年4月3日 来源: 广州债权债务律师   http://www.lszqzwls.cn/

  宋律师,广州债权债务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执业经验丰富,责任心强,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多年执业经验的积累,法学理论知识不断强制,案件处理各项技巧不断提升,把委托人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把自己的专业素养运用到案件代理过程中实现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抵押担保风险有哪些?

一、抵押担保概述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风险解析

银行在提供贷款时,为确保其债权的实现,总是尽可能地将企业的财产纳入抵押财产的范围,并对抵押物评估值进行打折,这样企业获得的贷款数额往往大幅低于抵押财产的实际价值。此外,中小企业往往是一个处于发展、积累状态的企业,实践中,企业在其某个房地产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权后,又可能在该抵押物上新增建筑物。此时,银行便会利用其优势地位,要求企业出具承诺函来承认其在全部价款中优先实现债权的地位。

三、风险防范

企业应当从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出发,设计一套既能有效获得生产所需资金,又能避免因不能及时还款而被银行实现抵押权导致破产的有效方案。只有这样,企业才能达到既在短期内获得生产所需的资金,又避免在长期的发展道路上预先挖下埋葬自己"大坑"。为达到这样的目标,企业不妨聘请专业律师协助拟定相关方案,减少或避免其中的法律风险。

四、法条检索

《担保法》第五十三条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担保风险有哪些综上所述,在此总结,在银行提供抵押贷款时,银行会把抵押物的使用价值进行打折,抵押人所获得的贷款往往低于抵押物的价值,而如果不能如期偿还贷款,银行会按协议对抵押物进行折价或者拍卖等。因此,抵押担保一定要慎重,确保可以在规定期限内还清贷款。

收到催款律师函有风险吗?

一、收到催款律师函有风险吗

收到催款律师函不予理睬和协调解决,很可能会面临被对方起诉的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要求,虽然律师函不是起诉书,也不是判决书,但是作为法律文书,起到一定的声明和告知作用,告知债务人对方的态度、诉求等。收到律师函后当事人应当积极应对,与对方协商解决债务纠纷问题。如果选择置之不理,对方可能采取下一步行动。

律师函一般被视为诉讼威胁,有可能是当事人为了取得谈判优势而向对方施压,逼迫对方主动求和也有可能是当事人对冲突解决丧失信心,而发出的诉讼预警。当然,其中也可能包含当事人或者律师向对方刺探虚实、诱惑信息等目的。

二、律师函的作用

1.律师函以便捷的方式追回委托被拖欠的货款等债权。商业活动中拖欠货款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果直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不仅需要耗费很长的时间,而且还会因此失去客户。如果通过律师发函向客户指出问题的严重性,客户将会考虑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对其的不利后果,多会偿还欠款。

2.在尚未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之前,通过律师发函,可以起到顺延诉讼时效的效用。

3.通过律师发函可以澄清事实、制止不法的侵权行为。律师函具有澄清事实和震慑不法行为的作用,是一般商业信函、民间书信所不能及的。

4.用律师函履行其他法律告知义务。这方面有许多,如通知追认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的、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先诉抗辩权的行使、通知合同无效、撤销权的行使等等,凡是当事人具有的告知权利,都可以通过律师函来完成。

5.通知解除合同。这是合同法赋予当事人的一项权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不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不能通过律师函通知解除。

6、达成庭外和解协议。律师函的和解作用是其主要的用途。正是这个原因,使律师函受到越来越多人的欢迎。这类律师函通过通知对方在指定期限来人、来函、来电协商的方式来促使双方达成庭外调解协议。但要指定具体期限,并且要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另外,还要告知对方如果逾期不来处理,将面临什么后果,譬如起诉、解除合同、停止付款、停止供货等等。

综上所述,催款律师函主要用于告知债务方及时解决处理债务问题,对债务有意或无意拖欠付款的行为采取催款措施,作为准备诉讼到法律的一个提前告知和警示作用,要求债务人主动求和或者及时协商解决,否则将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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